案发前还陪老母亲挖红薯,兄弟俩同腐受贿800多万( 二 )


2017年 , 饶某联系郑强:“我听说某校教育设备采购项目要招标了 , 我想来做这个项目 , 你看能不能帮我跟你大哥说一说?”郑强爽快应下后 , 便给郑忠辉打电话:“饶某是我朋友 , 他办事很牢靠 , 而且会给我们感谢费……”
“好 , 你觉得这个人行就行 。”对于弟弟的请求 , 郑忠辉毫不犹豫便答应下来 。
第二天 , 郑忠辉将一张写了饶某姓名和电话的纸条递给了负责该项目的工作人员 。随后 , 饶某顺理成章拿下了该项目 。
两周后 , 饶某特意从成都驱车到资中 , 将两箱装满“感谢费”的水果箱送到郑强手中 , 郑强欣然接受 , 并将其中一箱“水果”送到了郑忠辉家里 。
“这个钱你有没有?”郑忠辉指着箱子问道 。
“有 , 和你一样的 。”
后经调查 , 饶某是行贿郑氏兄弟数目最大的采购商 , 2017年至2018年短短两年时间里 , 兄弟二人通过采购项目共同收受饶某贿赂5次 , 共计650万元 。
锒铛入狱“吞苦果”
郑强一直认为自己做得神不知鬼不觉 , 收受财物后几年都没有出现问题 。直到2021年11月郑忠辉被留置 , 郑强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他曾寄希望于多年来“称兄道弟”的老板们能够守住秘密 , 殊不知因利而聚的“围猎”者 , 最终成为因利而散的“围攻”者 。
“从来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成为阶下囚 , 以前春节我们家张灯结彩欢喜热闹得很 , 今年春节我和大哥却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在案发前一周 , 我还陪80多岁的母亲去田里挖红薯 , 现在不知道好久才能回去陪她……”郑强泪如雨下 , 却悔之晚矣 。

案发前还陪老母亲挖红薯,兄弟俩同腐受贿800多万

文章插图



郑强泪如雨下 视频截图
经查 , 2015年至2021年 , 郑强违规从事经营性活动 , 利用本人及亲属职务上的便利及影响力为他人在工程项目上谋取利益 , 个人单独收受现金共计47.8万元 , 与郑忠辉共同收受现金共计867万元 , 其个人分得358万元 , 兄弟二人最终双双锒铛入狱 。
【案说】
郑氏兄弟的悲剧 , 是不重视家风建设、不敬畏法纪、不净化朋友圈导致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他们把亲兄弟当成了利益共同体 , 把公权力当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 , 最终换来的是“冰冷的手铐有我的一半 , 也有你的一半”的悲惨结局 。
“将教天下 , 必定其家 , 必正其身 。”领导干部思想错位、家风不正 , 就容易滋生腐败 。本案中 , 郑强扮演着哥哥郑忠辉贪腐“助推器”的角色 , 这对“贪腐亲兄弟”从“鱼跃龙门”到“双双落马”、从“稍有敬畏”到“贪婪成性” , 其教训再一次告诫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自觉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 , 对个人要严 , 对亲属要正 , 只有始终坚持以严的要求管理、教育好家人和亲属朋友 , 良好家风才能蔚然成风 , 深深影响着一个人的思想和行动 , 并护航人生之舟行稳致远 。
——内江隆昌市纪委监委
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 陈明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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