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规章制度规定材料参考( 四 )


7.3.1乙方不能胜任工作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3.2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7.4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通知甲方 。
7.5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7.5.1试用期内,但工作不满15个工作日者不予结算工资;
7.5.2甲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犯乙方合法权益 。
7.6经济赔偿、补偿
7.6.1按照7.3、7.5解除劳动合同,甲方按照乙方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发放给乙方: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的基本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该员工半个月的基本工资 。
7.6.2乙方违反本手册规定,擅自离职造成甲方损失的,必须赔偿损失 。
八.工作纪律
8.1考勤管理规范
8.1.1员工每日到公司上班必须先亲自打卡报到,下班时打好卡方可离开 。
8.1.2员工须自觉遵守打卡考勤规定,严禁委托他人打卡 。
8.1.3.1.凡属昨天下班未打卡的员工,行政人事部将用专册登记并通知该员工处理下班未打卡的原因,由该员工送其总监签字证明 。如该员工在一个工作日内未处理昨日下班未打卡的问题,将对该员工的下班未打卡作为漏打卡处罚处理 。
8.1.4加班: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须填写“加班单”,由部门总监签字 。员工加班时间超过晚上8点以后,每超过一小时,第二天上班时间可延后一小时,凌晨二点以后,可于第二天下午1∶40上班 。但须于晚上加班完毕前安排好自己的所有工作,写出说明贴于公司告示牌上,以便查找资料和安排后序工作 。
8.1.5外出:员工因公外出,须直接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在公告栏上填写去向表 。员工上班后中途因私有急事外出,须向部门主管总监报告去向,经批准,交待手头工作,并向行政部递交签批后的请假手续 。方可外出,否则作旷工处理 。主管总监以上职务因私事外出,须向总经理报告去向,经批准后办理请假手续 。
8.1.6.病假:员工请病假,须在当日一上班即向部门总监请假,同时通知公司行政部,事后向行政部补交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和病历,登记考勤 。员工可享受每月2天的带薪病假(以月为准) 。请病假不能提交区以上医院证明和病历的,按事假处理 。若员工连续病假超过30天,公司将不再保留其任职岗位之工作,该员工将被视为自动辞职 。
8.1.7.员工请事假,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总监签字同意,交待清楚手头工作,可请事假两天 。两天以上一十五天以内需经总经理书面批准 。一十五天以上事假,公司不予批准, 将被视为该员工自动辞职 。员工应将经批准签字后的请假申请单交行政经理登记考勤,方可离开 。未取得上述批准而缺勤者,将被视为旷工 。事假无薪 。假期已满,未按时上班的超假期按旷工处理 。
8.1.9.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七天者,解除劳动合同 。
8.2礼仪管理规范
8.2.1员工应着公司统一制作的工作服上班 。员工上班时间佩带公司胸牌 。胸牌要佩带在左胞上方位置 。员工上班不得穿拖鞋、短裤 。员工要爱护和妥善保管胸牌,丢失要赔偿工本费10元/枝 。佩带胸牌由行政人事部负责检查管理 。行政人事部发现员工未佩带胸牌第一次给予提醒警告并记录在案,督促其立即佩带 。若不及时佩带或第二次发现未佩带胸牌,记录在册并由该员工签字,纪录在员工的日常考核成绩中 。
8.2.2员工工作服由公司统一制作,按成本价在员工工资中分二月扣出 。凡在公司连续工龄满半年以上的退给工作服一半的价款,连续工龄满一年的再退给其工作服另一半的价款 。连续工龄不满半年解除合同者不退工作服价款 。
8.2.3个人仪表端庄 。男性需仪容整洁及注意个人卫生;女性要求化淡妆,服装仪容大方得体 。
8.2.4个人电话礼仪
8.2.4.1电话铃响应立即接听,以不超过三声为原则 。
8.2.4.2拿起话筒应先讲“你好,名人网络”再报自己姓名 。
8.2.4.4讲电话时,声音应温和清晰,切勿嬉戏及高声谈笑 。
8.2.4.4打电话前,应先整理谈话内容,接听电话时,应记录来电重点及覆诵,力求事半功倍,减少电话占用时间(注意长话短说,节约开支) 。
8.2.4.5当拨错电话时,勿马上将电话挂掉,应向对方说声“对不起”后,再挂掉电话重拨 。
8.2.4.6通话结束时,应等对方挂完电话后,再轻轻放下听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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